《關于進一步加強農村宅基地管理的實施方案》政策解讀
一、起草背景
宅基地是保障農民安居樂業和農村社會穩定的重要基礎。加強宅基地管理,對于保護農民權益、推進美麗鄉村建設和實施鄉村振興戰略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為切實加強農村宅基地管理,結合我縣實際,縣宅改辦起草《關于進一步加強農村宅基地管理的實施方案(征求意見稿)》,并向各鄉鎮和有關部門征求意見,依據各鄉鎮、各部門反饋意見進行調整,形成《關于進一步加強農村宅基地管理的實施方案》。
二、文件依據
(一)《中央農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農業農村部關于進一步加強農村宅基地管理的通知》(中農發〔2019〕11號)
(二)《廣西壯族自治區自然資源廳廣西壯族自治區農業農村廳廣西壯族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規范農村新增宅基地審批和建房管理的通知》(桂自然資發〔2020〕70號)
(三)《廣西壯族自治區農業農村廳廣西壯族自治區自然資源廳廣西壯族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進一步加強農村宅基地管理的通知》(桂農廳發〔2020〕65號)
(四)《柳州市農業農村局?柳州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柳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印發關于進一步加強農村宅基地管理的實施意見的通知》(柳農規〔2020〕7號)
(五)《關于印發〈2020年柳州市市縣黨政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推進鄉村振興戰略實績考核具體指標考核方案〉的通知》(柳鄉振辦發〔2020〕60號)
三、方案內容
《實施方案》一是明確了鄉鎮及縣農業農村農局、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農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試點工作職責。二是明確了農村宅基地用地管理內容為強化規劃管控、合理安排用地、嚴格控制占用耕地、開展農村閑置宅基地和閑置住宅盤活利用。三是分別強調宅基地審批工作中“一戶一宅”規定、用地建房全過程管理等內容。四是要求建立健全綜合行政執法機制。五是闡明了保障措施,依法壓實鄉鎮政府屬地責任,全面建立部門聯動工作機制,充分發揮村民自治作用,強化業務指導及資金保障和政策宣傳。